一、受理流程
1.企业前期咨询,报价。
2.经双方确定后,签署“企业标准服务合同”并交纳标准费用。
3.企业需按要求填写“产品标准登记表”,按“产品标准所需材料”内容提供产品资料。
4.企业交费用后,依据企业提供的产品资料,进行标准编写工作,标准编写一般为7-20个工作日(根据难易度不同而定)。
5.产品标准形成初稿后,发给企业征求意见,无意见标准既可定稿。若有修改之处,经双方协商一致,再作修改后方可定稿。
二、联系方式
单位:长春市标准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解放大路交汇星宇名座11楼
邮编:130011
联系电话:0431-80601255 邮箱:bzfu88779079@163.com
业务受理时间:夏季9:00—16:30冬季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