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码基础业务主要有条码注册、条码续展、条码变更和条码增号,具体的业务介绍请见下表:
办理条件 | 准备材料 | |
条码 注册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 |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请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加盖公章) ②按填表指南填写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③汇款凭证; ④如需制作条码原版胶片应有窗口服务人员指导下填写胶片订单; ⑤每套胶片研制费80元。 |
条码 续展 |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该厂商识别代码将被强制性注销并登报公告,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会被处罚。如继续使用该条码,请及时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请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加盖公章) ②汇款凭证复印件1份; ③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登记表1份并加盖公章。(向窗口申领); ④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原件。 |
条码 变更 | 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 | 系统成员名称变更时,应提供: ①有关工商局颁发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加盖公章) 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加盖公章) ③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系统成员地址、联系人等变更,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复印件空白位置加盖企业公章) ②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
条码 增号 | 凭《中国商品条码证书》查验。 | ①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正反面),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这句话上加盖公章) ③《增码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④GDS录入80%以上数据; ⑤预计使用2000以上产品目录表一份;(Excel格式,刻成光盘,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颜色等详细属性)。 |
备注 |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长春办事处免费为系统成员提供商品条码相关知识的培训 |
二、收费标准及汇款
企业类别 | 注册费用(元) | 续展费用(元/两年) |
单个企业 | 2600 | 1600 |
集团企业 | 3400 | 2400 |
进出口企业 | 4200 | 3200 |
通过银行汇款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0149084052
三、联系方式
单位:长春市标准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长春办事处)
商品条码办公地址:净月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南行200米马路右侧 长电朗天国际B区2号楼S108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长春办事处
联系电话:0431-80601255
商品条码北湖办公地址:宽城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条码窗口
联系电话:0431-80792864